宁乡市沩东新城片区曾家河文旅片区一期合作开发项目沩东大道(曾家河大桥)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0 16:25:06 点击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乡市沩东新城片区曾家河文旅片区一期合作开发项目沩东大道(曾家河大桥)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乡市人民政府2023年国有平台公司投资建设项目通知(宁政函[2023]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产投沩东新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长沙市产投沩东新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乡市沩东新城片区曾家河文旅片区一期合作开发项目沩东大道(曾家河大桥)建设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宁乡市
2.3建设规模:项目地点历经铺街道,连接沩东大道,跨曾家河,桥长约200m,桥宽30m,采用预应力小箱梁,最终建设规模以相关部门批准为准。
2.4投资估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800万元。本次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724821.00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资金,100%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级行业规范要求,并确保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以及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评审、批复等工作,具体内容和范围以技术说明及要求和合同要求为准。
2.7服务期限:总设计周期19天,合同签订后 7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批复后7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 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期和质保期内提供后续技术服务;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企业近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不少于24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含桥梁)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以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报告书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报告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2.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投标人可以对招标人近期发布的其余5个项目(曾家河风光带项目、曾家河路(沩东大道—岳宁大道)、曾家河辅路(东城大道—长郡路)、发展路(沩东大道-G319)、沩东大道东延线(长郡路-发展路)同时进行投标,允许同时中标多个标段,但各标段人员配备不得重复,否则认定为投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补偿。
5.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cscqjy.com.cn/)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缴纳平台使用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3日17:00(北京时间)。
6.2为支持本平台的运营、持续完善、改进平台体验,依据国家发改法规[2014]19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本平台对参加招投标交易活动中的投标人收取一定的平台使用费。
6.3平台使用费400元/标段·次,招标文件费收取后自动转为平台使用费,缴纳后不予退款。投标人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平台使用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投标人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平台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报名无效。本项目平台使用费统一通过招标文件费收取端口缴纳至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专用账户。
6.4 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7.1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于2023年07月24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cscqjy.com.cn/)”线上提出。
7.3 招标代理机构将答疑题汇总,于2023年07月25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cscqjy.com.cn/)”答复投标人。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产业投资大厦2楼开标室(原长沙房产交易大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8.2首次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9.投标保证金
要求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1、金额:人民币14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
2、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10时00分;
3、缴纳方式:按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长沙产投集团官网(http://www.csctjt.com/)、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cscqjy.com.cn/)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产投沩东新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南太湖社区滨江路滨江公园4A栋
联 系 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锦泰广场北湖南国际商务中心401、402室
联 系 人:田芬(项目负责人)、姜冠、丁俊武
电 话:0731-84770112
12、纪检监督
长沙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此次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731-84529359,邮箱csctjw@163.com
附件:宁乡市沙河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本招标项目 宁乡市沩东新城片区曾家河文旅片区一期合作开发项目沩东大道(曾家河大桥)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乡市人民政府2023年国有平台公司投资建设项目通知(宁政函[2023]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产投沩东新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长沙市产投沩东新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乡市沩东新城片区曾家河文旅片区一期合作开发项目沩东大道(曾家河大桥)建设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宁乡市
2.3建设规模:项目地点历经铺街道,连接沩东大道,跨曾家河,桥长约200m,桥宽30m,采用预应力小箱梁,最终建设规模以相关部门批准为准。
2.4投资估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800万元。本次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724821.00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资金,100%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级行业规范要求,并确保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以及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评审、批复等工作,具体内容和范围以技术说明及要求和合同要求为准。
2.7服务期限:总设计周期19天,合同签订后 7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批复后7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 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期和质保期内提供后续技术服务;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企业近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不少于24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含桥梁)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以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报告书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报告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2.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投标人可以对招标人近期发布的其余5个项目(曾家河风光带项目、曾家河路(沩东大道—岳宁大道)、曾家河辅路(东城大道—长郡路)、发展路(沩东大道-G319)、沩东大道东延线(长郡路-发展路)同时进行投标,允许同时中标多个标段,但各标段人员配备不得重复,否则认定为投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补偿。
5.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cscqjy.com.cn/)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缴纳平台使用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3日17:00(北京时间)。
6.2为支持本平台的运营、持续完善、改进平台体验,依据国家发改法规[2014]19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本平台对参加招投标交易活动中的投标人收取一定的平台使用费。
6.3平台使用费400元/标段·次,招标文件费收取后自动转为平台使用费,缴纳后不予退款。投标人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平台使用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投标人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平台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报名无效。本项目平台使用费统一通过招标文件费收取端口缴纳至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专用账户。
6.4 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7.1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于2023年07月24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cscqjy.com.cn/)”线上提出。
7.3 招标代理机构将答疑题汇总,于2023年07月25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cscqjy.com.cn/)”答复投标人。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产业投资大厦2楼开标室(原长沙房产交易大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8.2首次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9.投标保证金
要求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1、金额:人民币14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
2、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10时00分;
3、缴纳方式:按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长沙产投集团官网(http://www.csctjt.com/)、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cscqjy.com.cn/)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产投沩东新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南太湖社区滨江路滨江公园4A栋
联 系 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锦泰广场北湖南国际商务中心401、402室
联 系 人:田芬(项目负责人)、姜冠、丁俊武
电 话:0731-84770112
12、纪检监督
长沙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此次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731-84529359,邮箱csctjw@163.com
附件:宁乡市沙河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