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曾家河文旅片区一期合作开发项目沩东大道(滨江大道-长郡路)道路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4 15:48:38 点击率: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宁乡市曾家河文旅片区一期合作开发项目沩东大道(滨江大道-长郡路)道路工程项目监理,项目业主为长沙市产投沩东新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宁乡市曾家河文旅片区一期合作开发项目沩东大道(滨江大道-长郡路)道路工程项目监理,项目总投资7408.46万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宁乡市曾家河文旅片区一期合作开发项目沩东大道(滨江大道-长郡路)道路工程项目监理 ;
1.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宁乡市 ;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道路全长约1080m,规划道路标准红线宽 46m,设计车速为 40km/h,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项目总投资为7408.46万元。
1.3 监理服务期限: 工程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360日历天,工程监理期限自合同签订开始,至监理服务范围内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完成备案、竣工结算完成、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1.4招标范围: 宁乡市曾家河文旅片区一期合作开发项目沩东大道(滨江大道-长郡路)道路工程项目监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核的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内容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2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cscqjy.com.cn/)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缴纳平台使用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7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5.2、为支持本平台的运营、持续完善、改进平台体验,依据国家发改法规[2014]19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本平台对参加招投标交易活动中的供应商收取一定的平台使用费。
5.3、平台使用费400元/标段·次,由招标文件费收取后自动转为平台使用费,缴纳后不予退款。供应商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平台使用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平台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报名无效。本项目平台使用费统一通过招标文件费收取端口缴纳至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专用账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 10 日10时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2 递交地点: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2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长沙市产业投资集团官网http://www.csctjt.com/、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cscqjy.com.cn/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长沙市产业投资集团纪检监察室 ,电话 0731-84529359 ,邮箱: csctjw@163.com 。
9.其它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产投沩东新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南太湖社区滨江路滨江公园4A栋
联 系 人: 杨龙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市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2楼
联 系 人: 方苏、陈忆
电 话: 0731-82710285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宁乡市曾家河文旅片区一期合作开发项目沩东大道(滨江大道-长郡路)道路工程项目监理,项目业主为长沙市产投沩东新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宁乡市曾家河文旅片区一期合作开发项目沩东大道(滨江大道-长郡路)道路工程项目监理,项目总投资7408.46万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宁乡市曾家河文旅片区一期合作开发项目沩东大道(滨江大道-长郡路)道路工程项目监理 ;
1.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宁乡市 ;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道路全长约1080m,规划道路标准红线宽 46m,设计车速为 40km/h,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项目总投资为7408.46万元。
1.3 监理服务期限: 工程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360日历天,工程监理期限自合同签订开始,至监理服务范围内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完成备案、竣工结算完成、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1.4招标范围: 宁乡市曾家河文旅片区一期合作开发项目沩东大道(滨江大道-长郡路)道路工程项目监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核的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内容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2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cscqjy.com.cn/)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缴纳平台使用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7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5.2、为支持本平台的运营、持续完善、改进平台体验,依据国家发改法规[2014]19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本平台对参加招投标交易活动中的供应商收取一定的平台使用费。
5.3、平台使用费400元/标段·次,由招标文件费收取后自动转为平台使用费,缴纳后不予退款。供应商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平台使用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平台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报名无效。本项目平台使用费统一通过招标文件费收取端口缴纳至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专用账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 10 日10时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2 递交地点: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2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长沙市产业投资集团官网http://www.csctjt.com/、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cscqjy.com.cn/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长沙市产业投资集团纪检监察室 ,电话 0731-84529359 ,邮箱: csctjw@163.com 。
9.其它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产投沩东新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南太湖社区滨江路滨江公园4A栋
联 系 人: 杨龙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市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2楼
联 系 人: 方苏、陈忆
电 话: 0731-8271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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