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供应商目录组建项目(2022.5-2025.5)第1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6 17:00:52 点击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SSZTB(CG)-2022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供应商目录组建项目(2022.5-2025.5)
首次公告日期:2022-04-06 17: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4)提供2019-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更正为:
(4)提供2018年-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二)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投标人至少具有六名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类证书的招标代理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在投标人处近半年内(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及职称或注册类证书复印件。
更正为:
(4)投标人具有的专职人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类证书合计须达到六人。须提供在投标人处近半年内(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及职称或注册类证书复印件。
注明:以上第(一)和(二)在第二章投标须知中进行相应更正。
(三)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须知 附页1评审因素及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代理业绩:
2019-2021年度,投标人代理施工(单项/总承包)或EPC项目中标金额≥1亿,每个项目计1分;中标金额≥5亿,每个项目计2分;中标金额≥8亿,每个项目计3分。一个项目只能计一次分(有多个标段不单独计分,以标段累计金额计分),累计最高计20分。
注:1.以上项目均指以公开方式采购的项目。
2.以上项目均指直接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长沙所在地总公司或分公司的项目业绩,项目的所在地须在湖南省内。
3.需提供相应业绩的招标代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招标代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提供原件备查。
4.“中标金额”为代理机构招标后由第三方投标单位中标的最终金额。
5.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签发时间为准。
6.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代理项目清单,并根据清单顺序放入编好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更正为:
2019-2021年度,投标人代理施工(单项/总承包)或EPC项目中标金额≥1亿,每个项目计1分;中标金额≥5亿,每个项目计2分;中标金额≥8亿,每个项目计3分。一个项目只能计一次分(有多个标段不单独计分,以标段累计金额计分),累计最高计20分。
注:1.以上项目均指以公开方式采购的项目。
2.项目的所在地须在湖南省内。
3.需提供相应业绩的招标代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招标代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提供原件备查。
4.“中标金额”为代理机构招标后由第三方投标单位中标的最终金额。
5.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签发时间为准。
6.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代理项目清单,并根据清单顺序放入编好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四)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须知 附页1评审因素及标准: 采购项目代理业绩:2019-2021年度,投标人代理政府(国企)采购服务项目中标金额≥400万的每个项目计1分,最高计5分;代理政府(国企)采购货物项目中标金额在≥2000万的每个项目计1分,最高计5分。
注:1.以上项目均指以公开方式采购的项目。
2.以上项目均指直接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长沙所在地总公司或分公司的项目业绩;项目的所在地须在湖南省内。
3.需提供相应业绩的招标代理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招标代理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提供原件备查。
4.“中标金额”为代理机构招标后由第三方投标单位中标的最终金额。
5.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上签发时间为准。
6.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代理项目清单,并根据清单顺序放入编好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更正为:
2019-2021年度,投标人代理政府(国企)采购服务项目中标金额≥400万的每个项目计1分,最高计5分;代理政府(国企)采购货物项目中标金额在≥2000万的每个项目计1分,最高计5分。
注:1.以上项目均指以公开方式采购的项目。
2.项目的所在地须在湖南省内。
3.需提供相应业绩的招标代理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招标代理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提供原件备查。
4.“中标金额”为代理机构招标后由第三方投标单位中标的最终金额。
5.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上签发时间为准。
6.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代理项目清单,并根据清单顺序放入编好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五)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须知 附页1评审因素及标准:专业技术力量:投标人专职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类证书达到六人后,每增加一个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加1分,每增加一个注册类人员加2分,累计最高加12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加分计。
更正为:
投标人具有的专职人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类证书合计达到六人后,每增加一个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加1分,每增加一个注册类人员加2分,累计最高加12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加分计。
(六)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须知 附页1评审因素及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2019-2021年度,在湖南省内代理施工(单项/总承包 )或EPC工程建设项目:
(1)单个项目中标金额≥10亿元,计3分,最高计3分;
(2)单个项目中标金额≥5亿元,计2分,最高计6分;
(3)单个项目中标金额≥1亿元,计1分,最高计6分;
注:1、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及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委托代理协议及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须体现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提供不计分。
2、“中标金额”为代理机构招标后由第三方投标单位中标的最终金额。
3、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签发时间为准。
4、项目负责人合同期内不允许调整,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更正为:
2019-2021年度,在湖南省内代理施工(单项/总承包 )或EPC工程建设项目:
(1)单个项目中标金额≥10亿元,计3分,最高计3分;
(2)单个项目中标金额≥5亿元,计2分,最高计6分;
(3)单个项目中标金额≥1亿元,计1分,最高计6分;
注:1.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及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委托代理协议或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须体现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提供不计分。
2.“中标金额”为代理机构招标后由第三方投标单位中标的最终金额。
3.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签发时间为准。
4.项目负责人合同期内不允许调整,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七)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须知 附页1评审因素及标准:资质认证:
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且在有效期内的计1分,最高计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更正为:
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且在有效期内的计1分,最高计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长沙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嘉瑜
联系电话:0731-84529302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38号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市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丽娟
电 话:0731-82897651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C座3楼
五、纪检监督
长沙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对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监督电话:0731-84529359;邮箱:csctjw@163.com。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SSZTB(CG)-2022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供应商目录组建项目(2022.5-2025.5)
首次公告日期:2022-04-06 17: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4)提供2019-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更正为:
(4)提供2018年-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二)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投标人至少具有六名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类证书的招标代理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在投标人处近半年内(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及职称或注册类证书复印件。
更正为:
(4)投标人具有的专职人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类证书合计须达到六人。须提供在投标人处近半年内(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及职称或注册类证书复印件。
注明:以上第(一)和(二)在第二章投标须知中进行相应更正。
(三)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须知 附页1评审因素及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代理业绩:
2019-2021年度,投标人代理施工(单项/总承包)或EPC项目中标金额≥1亿,每个项目计1分;中标金额≥5亿,每个项目计2分;中标金额≥8亿,每个项目计3分。一个项目只能计一次分(有多个标段不单独计分,以标段累计金额计分),累计最高计20分。
注:1.以上项目均指以公开方式采购的项目。
2.以上项目均指直接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长沙所在地总公司或分公司的项目业绩,项目的所在地须在湖南省内。
3.需提供相应业绩的招标代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招标代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提供原件备查。
4.“中标金额”为代理机构招标后由第三方投标单位中标的最终金额。
5.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签发时间为准。
6.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代理项目清单,并根据清单顺序放入编好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更正为:
2019-2021年度,投标人代理施工(单项/总承包)或EPC项目中标金额≥1亿,每个项目计1分;中标金额≥5亿,每个项目计2分;中标金额≥8亿,每个项目计3分。一个项目只能计一次分(有多个标段不单独计分,以标段累计金额计分),累计最高计20分。
注:1.以上项目均指以公开方式采购的项目。
2.项目的所在地须在湖南省内。
3.需提供相应业绩的招标代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招标代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提供原件备查。
4.“中标金额”为代理机构招标后由第三方投标单位中标的最终金额。
5.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签发时间为准。
6.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代理项目清单,并根据清单顺序放入编好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四)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须知 附页1评审因素及标准: 采购项目代理业绩:2019-2021年度,投标人代理政府(国企)采购服务项目中标金额≥400万的每个项目计1分,最高计5分;代理政府(国企)采购货物项目中标金额在≥2000万的每个项目计1分,最高计5分。
注:1.以上项目均指以公开方式采购的项目。
2.以上项目均指直接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长沙所在地总公司或分公司的项目业绩;项目的所在地须在湖南省内。
3.需提供相应业绩的招标代理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招标代理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提供原件备查。
4.“中标金额”为代理机构招标后由第三方投标单位中标的最终金额。
5.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上签发时间为准。
6.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代理项目清单,并根据清单顺序放入编好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更正为:
2019-2021年度,投标人代理政府(国企)采购服务项目中标金额≥400万的每个项目计1分,最高计5分;代理政府(国企)采购货物项目中标金额在≥2000万的每个项目计1分,最高计5分。
注:1.以上项目均指以公开方式采购的项目。
2.项目的所在地须在湖南省内。
3.需提供相应业绩的招标代理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招标代理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提供原件备查。
4.“中标金额”为代理机构招标后由第三方投标单位中标的最终金额。
5.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上签发时间为准。
6.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代理项目清单,并根据清单顺序放入编好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五)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须知 附页1评审因素及标准:专业技术力量:投标人专职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类证书达到六人后,每增加一个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加1分,每增加一个注册类人员加2分,累计最高加12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加分计。
更正为:
投标人具有的专职人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类证书合计达到六人后,每增加一个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加1分,每增加一个注册类人员加2分,累计最高加12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加分计。
(六)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须知 附页1评审因素及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2019-2021年度,在湖南省内代理施工(单项/总承包 )或EPC工程建设项目:
(1)单个项目中标金额≥10亿元,计3分,最高计3分;
(2)单个项目中标金额≥5亿元,计2分,最高计6分;
(3)单个项目中标金额≥1亿元,计1分,最高计6分;
注:1、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及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委托代理协议及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须体现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提供不计分。
2、“中标金额”为代理机构招标后由第三方投标单位中标的最终金额。
3、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签发时间为准。
4、项目负责人合同期内不允许调整,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更正为:
2019-2021年度,在湖南省内代理施工(单项/总承包 )或EPC工程建设项目:
(1)单个项目中标金额≥10亿元,计3分,最高计3分;
(2)单个项目中标金额≥5亿元,计2分,最高计6分;
(3)单个项目中标金额≥1亿元,计1分,最高计6分;
注:1.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及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委托代理协议或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须体现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提供不计分。
2.“中标金额”为代理机构招标后由第三方投标单位中标的最终金额。
3.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签发时间为准。
4.项目负责人合同期内不允许调整,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七)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须知 附页1评审因素及标准:资质认证:
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且在有效期内的计1分,最高计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更正为:
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且在有效期内的计1分,最高计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长沙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嘉瑜
联系电话:0731-84529302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38号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市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丽娟
电 话:0731-82897651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C座3楼
五、纪检监督
长沙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对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监督电话:0731-84529359;邮箱:csctj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