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2号线湘江中路站车站配套空间租赁项目公开竞租须知
发布时间:2019-09-19 15:19:02 点击率:
〔2019〕长土拍15号
根据《轨道交通2号线湘江中路站车站配套空间招商方案》,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将地铁 2 号线湘江中路站车站配套物业空间的租赁项目委托我司进行公开竞租。公开竞租须知如下:
一、公开竞租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概况
该站位于湘江东岸湘江大道以东绿地内,车站北边为湘江大桥,沿湘江大桥东西向布置。周边用地性质以商业金融业用地、绿地为主,车站东侧为省航运管理局,北侧为万达广场。车站目前已开通1、2a、4三个正线出入口,靠万达广场的北侧为3号物业出入口(暂封闭),南侧为物业2b出入口(暂封闭),该站的配套空间位于站厅层正上方(负一层)。
标的位置:详见附件标的位置示意图。
招租面积:物业管理总面积约3619㎡,其中预计可利用商业面积约1719㎡。
土地使用权:国有划拨。
招租方式:公开竞价。
租赁期限:10年。
经营培育期:给予6个月的经营培育期,经营培育期期间免租金,培育期满后的次日为该商业空间的起租日。
使用用途:该项目属于地铁配套物业空间,与车站站厅层相连,承租人必须保证招商业态不与车站站厅层商务业态相冲突(不可设置自动售货机、便利店)。可设置业态以餐饮、零售、生活配套为主,不可设置重油烟、重味道、明火餐饮等业态,确保商业经营的良好环境。
(二)评估价
10年期租赁评估价:864.8943万元
首年租赁评估价:83.4403万元
(三)竞租起始价:首年租赁起始价捌拾叁万肆仟肆佰零叁元整(¥834403元)。本次公开竞租不再另设底价。
(四)竞价加价幅度:1万元(或以高于1万元的整数倍数加价)。
(五)竞租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整。
(六)履约保证金:成交总价的10%(作为成交后承租人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约定详见《租赁合同》)。
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 户 人: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交通银行芙蓉南路支行
开户账号: 431614000018160027800
(七)租赁合同签订价:招租成交价。
(八)租金支付方式:每三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3%,半年一付。
(九)招租项目移交:招租人在满足交付条件后,将租赁标的物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应当按招租人的通知要求接收租赁标的物,承租人无故不接收的,招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所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双方办理完租赁标的物交接手续后,租赁标的物由承租人进行接管,租赁标的物内一切由承租人负责,招租人有监督、指导及要求整改、处罚的权利。
(十)瑕疵说明:招租人对向拍卖人提供的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对该招租项目所有的瑕疵(已知和未知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公开竞租服务费:成交价首年首月租金的50%。
二、招租活动时间、地点
(一)现场踏勘
意向竞租人可于2019年9月19日至9月26日向拍卖人提出现场踏勘申请,拍卖人负责组织标的现场踏勘,并在踏勘现场向意向竞租人展示《项目现状移交确认书(样本)》(见附件)。
(二)公开竞租会
公开竞租会于2019年9月27日10时整,在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38号(长沙市国土资源大楼)1508拍卖厅召开。
三、承租报价人
(一)递交《承租报价申请书》
1、资质要求:
竞租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注册的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公司成立年限3年以上。
2、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竞租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实缴),成立3年(含)以上。(需提供工商登记官网注册资料为公司成立具体起算时间的依据)。
3、业绩及相关要求:
⑴竞租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应具有地铁地下商业项目经营管理经验(至少具有一个纯毛坯装修及开业项目经验),在国内正在经营的地铁地下商业物业项目(不含车库、仓储、物流)总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
⑵在运营的项目不少于3个,其中一个项目不少于5000平方米。
⑶2019年任意一季度的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同时应提供相关材料如下:
①相应的地铁地下商业合作项目合同、地铁方提供的开业证明及竞租人同商户的合作合同;
②2019年任意一季度营业收入发票(租金、管理费);
以上材料要求如下:
③所有材料均须提供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并以U盘或移动硬盘提交,不接受电子邮件(格式见附件);
④合同与发票须按逻辑对应关系进行统计汇总,并加盖公章,提交纸质文件。(格式见附件)
4、在长沙地铁车站商务项目无退租、违约的行为。
在《承租报价申请书》(见附件)中需承诺:
一、如能成交,我方所交付的竞租保证金的一部分作为你公司所应收取的竞租服务费。
二、竞租服务费:按《公开竞租须知》中约定执行,你公司有权从竞租保证金中直接提取。
三、在《成交确认书》、《现状移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在此前向招租人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用于签订《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10年成交总价的10%)。
四、如因我方原因未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导致成交后续工作终止的,按《公开竞租须知》的约定,我方除应支付竞租服务费外,已交付的竞租保证金的剩余部分不退我方。
(二)获取《承租报价人资质通知书》
拍卖人将《承租报价申请书》及相应的资质材料转招租人审核同意后,向意向承租人发放《承租报价人资质通知书》并告知竞租保证金银行账户。
(三)支付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是承租报价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报价或竞价并在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保证。
2、承租报价人需按拍卖人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上述标的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17时整,以到账为准,逾期无效。
(四)取得参与竞价的权利
承租报价人在竞租保证金支付到拍卖人所指定的银行账户上的时刻起,才具备在公开竞租会参与竞价的权利。为此,意向承租人递交《承租报价申请书》及相应的资质材料应给自己留有足够的时间。
(五)本次公开竞租会没有优先购买权人。
四、公开竞租会程序
(一)竞租会成交确认方式
应委托人要求本次公开竞租会为分段式竞租,设定起始价的130%即108.4724万元(或按照场上加价幅度超过108.4724万元最近的一个价位),为中止竞价的最高价。
1、在此价位以下的最高报价若无人继续加价,则该报价人被确认为承租人;
2、达到此价位,或按照场上加价幅度超过108.4724万元最近的一个价位,如其他次高价竞租人不再表示继续竞租,则该最高报价人为承租人;
3、达到此价位,或按照场上加价幅度超过108.4724万元最近的一个价位,如此时非最高报价(应价)人同意该最高价并愿意进入综合评分程序,则由综合评分小组在同等最高报价基础上以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确定承租人。
举行综合评分日期于竞价活动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举行,详细流程见《综合评分方案》。
(二)承租报价人的真实意思
每个承租报价人都要经过阅读招租文件、咨询了解、申请报价和支付竞租保证金等必须程序,所有的应价和报价行为都是对该招租标的物和招租条件的全部内容已经充分正确地了解并无异议后所做出的行为。因此,一经应价、报价或表示继续参加综合评分,就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签约
经主持人敲槌确认的最高报价成交人或经综合评分小组对最高限价报价人评分后所确认的综合评分成交人为承租人。
(一)签订《成交确认书》
1、经敲槌确认的承租人需在公开竞租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约方有招租委托人、承租人和拍卖人。
2、竞价+综合评分确认的承租人。承租人需在结果公布两个工作日之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约方有招租委托人、承租人和拍卖人。
(二)签订《现状移交确认书》
承租人还需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当场与招租人及其他相关单位签订《轨道交通2号线湘江中路站配套空间招租项目现状移交确认书》(见附件)。
(三)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人还需于《成交确认书》、《现状移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与招租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招租人和承租人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及相关责任。
六、款项支付
(一)租金
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二)履约保证金
在成交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承租人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自然日之内向招租人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用于签订《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10年成交总价的10%。
(三)公开竞租服务费
在成交之日起,拍卖人有权从承租人支付的竞租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公开竞租服务费。
(四)竞租保证金(余额部分)
在承租人支付了10年成交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并与招租人签订了《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拍卖人将竞租保证金余额部分向承租人支付。
(五)未成交竞租保证金
未成交承租报价人所交付的竞租保证金,于公开竞租会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按原银行账户予以退还。
七、违约责任
(一)一经发现承租报价人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拍卖人即报告招租人,经同意后取消其报价人资格,同时不予以退还其竞租保证金,上报有关部门审查定性后处理。
(二)承租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现状移交确认书》及《租赁合同》导致招租成交无法继续的,已交付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按以下办法处理:
1、承租人仍须支付公开竞租服务费,由拍卖人在竞租保证金中直接提取。
2、剩余部分不予退还。
3、再次招租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差额部分,招租人有权向违约人追索赔偿。
八、特别说明
(一)承租人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及政府的一切相关审批手续办理(需提交承诺函),承租人负责并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所有报建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消防报建。
(二)承租人须力争2019年12月底之前保证该项目通道畅通。
(三)承租人必须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合法手续,证照齐全后才能营业(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商户营业执照、环评报验审核)。
(四)租赁期车站配套空间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根据税法规定按期将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缴至税务局。
(五)该项目物业管理总面积约3619㎡,其中预计可利用商业面积约1719㎡。最终面积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总面积误差在±5%(含)以内,租金不予调整;增减面积在总面积5%以上的,按不同车站配套物业空间的租金评估价调整租金,由于实际交付面积增减导致租金调整的,不影响合同约定的当期租金交纳时间及金额,由于面积增减导致的租金金额增减,待双方最终确定面积后,在下期租金交纳时计算核减或核增(对上期的租金一并核算)】。
(六)该项目现状毛坯存在的漏水维修、设施设备维护、日常管理、治安保洁及综合治理及相关税费缴纳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七)承租人有义务提供便民服务。
(八)承租人在开业前需取得消防审批手续。
(九)承租人须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二次设计,提交我司总工办,对该项目与地铁正线间的接口及出入口装修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十)该项目14轴处的垂直电梯在物业层预留了门洞及通道等设置,轨道运营公司负责调整该电梯停靠设置功能,承租人负责更换零部件,以便物业层后期的运营使用。
(十一)承租人负责物业管理范围内手扶电梯的运营维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调试、更换零部件。若扶手电梯不能正常使用,由承租人另行采购安装。
(十二)该项目广告发布权及收益权归承租人(风亭及外墙处除外)。
(十三)以上未穷尽本招租标的内涵的,详见《轨道交通2号线湘江中路站车站配套空间招商方案》、《评估报告》一览表扫描件或复印件。
九、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人已将所知道的公开竞租标的物的情况作了如实介绍,拍卖人不承担任何(包括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
附件: 所有样本以签署生效。
1.《承租报价申请书》
2.《承诺函》
3. 标的位置示意图
4.《统计汇总表》
5.《综合评分方案》
6.《参与综合评分确认书》
7.《项目现状移交确认书》
8.《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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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土地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9日
根据《轨道交通2号线湘江中路站车站配套空间招商方案》,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将地铁 2 号线湘江中路站车站配套物业空间的租赁项目委托我司进行公开竞租。公开竞租须知如下:
一、公开竞租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概况
该站位于湘江东岸湘江大道以东绿地内,车站北边为湘江大桥,沿湘江大桥东西向布置。周边用地性质以商业金融业用地、绿地为主,车站东侧为省航运管理局,北侧为万达广场。车站目前已开通1、2a、4三个正线出入口,靠万达广场的北侧为3号物业出入口(暂封闭),南侧为物业2b出入口(暂封闭),该站的配套空间位于站厅层正上方(负一层)。
标的位置:详见附件标的位置示意图。
招租面积:物业管理总面积约3619㎡,其中预计可利用商业面积约1719㎡。
土地使用权:国有划拨。
招租方式:公开竞价。
租赁期限:10年。
经营培育期:给予6个月的经营培育期,经营培育期期间免租金,培育期满后的次日为该商业空间的起租日。
使用用途:该项目属于地铁配套物业空间,与车站站厅层相连,承租人必须保证招商业态不与车站站厅层商务业态相冲突(不可设置自动售货机、便利店)。可设置业态以餐饮、零售、生活配套为主,不可设置重油烟、重味道、明火餐饮等业态,确保商业经营的良好环境。
(二)评估价
10年期租赁评估价:864.8943万元
首年租赁评估价:83.4403万元
(三)竞租起始价:首年租赁起始价捌拾叁万肆仟肆佰零叁元整(¥834403元)。本次公开竞租不再另设底价。
(四)竞价加价幅度:1万元(或以高于1万元的整数倍数加价)。
(五)竞租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整。
(六)履约保证金:成交总价的10%(作为成交后承租人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约定详见《租赁合同》)。
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 户 人: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交通银行芙蓉南路支行
开户账号: 431614000018160027800
(七)租赁合同签订价:招租成交价。
(八)租金支付方式:每三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3%,半年一付。
(九)招租项目移交:招租人在满足交付条件后,将租赁标的物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应当按招租人的通知要求接收租赁标的物,承租人无故不接收的,招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所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双方办理完租赁标的物交接手续后,租赁标的物由承租人进行接管,租赁标的物内一切由承租人负责,招租人有监督、指导及要求整改、处罚的权利。
(十)瑕疵说明:招租人对向拍卖人提供的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对该招租项目所有的瑕疵(已知和未知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公开竞租服务费:成交价首年首月租金的50%。
二、招租活动时间、地点
(一)现场踏勘
意向竞租人可于2019年9月19日至9月26日向拍卖人提出现场踏勘申请,拍卖人负责组织标的现场踏勘,并在踏勘现场向意向竞租人展示《项目现状移交确认书(样本)》(见附件)。
(二)公开竞租会
公开竞租会于2019年9月27日10时整,在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38号(长沙市国土资源大楼)1508拍卖厅召开。
三、承租报价人
(一)递交《承租报价申请书》
1、资质要求:
竞租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注册的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公司成立年限3年以上。
2、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竞租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实缴),成立3年(含)以上。(需提供工商登记官网注册资料为公司成立具体起算时间的依据)。
3、业绩及相关要求:
⑴竞租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应具有地铁地下商业项目经营管理经验(至少具有一个纯毛坯装修及开业项目经验),在国内正在经营的地铁地下商业物业项目(不含车库、仓储、物流)总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
⑵在运营的项目不少于3个,其中一个项目不少于5000平方米。
⑶2019年任意一季度的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同时应提供相关材料如下:
①相应的地铁地下商业合作项目合同、地铁方提供的开业证明及竞租人同商户的合作合同;
②2019年任意一季度营业收入发票(租金、管理费);
以上材料要求如下:
③所有材料均须提供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并以U盘或移动硬盘提交,不接受电子邮件(格式见附件);
④合同与发票须按逻辑对应关系进行统计汇总,并加盖公章,提交纸质文件。(格式见附件)
4、在长沙地铁车站商务项目无退租、违约的行为。
在《承租报价申请书》(见附件)中需承诺:
一、如能成交,我方所交付的竞租保证金的一部分作为你公司所应收取的竞租服务费。
二、竞租服务费:按《公开竞租须知》中约定执行,你公司有权从竞租保证金中直接提取。
三、在《成交确认书》、《现状移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在此前向招租人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用于签订《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10年成交总价的10%)。
四、如因我方原因未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导致成交后续工作终止的,按《公开竞租须知》的约定,我方除应支付竞租服务费外,已交付的竞租保证金的剩余部分不退我方。
(二)获取《承租报价人资质通知书》
拍卖人将《承租报价申请书》及相应的资质材料转招租人审核同意后,向意向承租人发放《承租报价人资质通知书》并告知竞租保证金银行账户。
(三)支付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是承租报价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报价或竞价并在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保证。
2、承租报价人需按拍卖人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上述标的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17时整,以到账为准,逾期无效。
(四)取得参与竞价的权利
承租报价人在竞租保证金支付到拍卖人所指定的银行账户上的时刻起,才具备在公开竞租会参与竞价的权利。为此,意向承租人递交《承租报价申请书》及相应的资质材料应给自己留有足够的时间。
(五)本次公开竞租会没有优先购买权人。
四、公开竞租会程序
(一)竞租会成交确认方式
应委托人要求本次公开竞租会为分段式竞租,设定起始价的130%即108.4724万元(或按照场上加价幅度超过108.4724万元最近的一个价位),为中止竞价的最高价。
1、在此价位以下的最高报价若无人继续加价,则该报价人被确认为承租人;
2、达到此价位,或按照场上加价幅度超过108.4724万元最近的一个价位,如其他次高价竞租人不再表示继续竞租,则该最高报价人为承租人;
3、达到此价位,或按照场上加价幅度超过108.4724万元最近的一个价位,如此时非最高报价(应价)人同意该最高价并愿意进入综合评分程序,则由综合评分小组在同等最高报价基础上以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确定承租人。
举行综合评分日期于竞价活动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举行,详细流程见《综合评分方案》。
(二)承租报价人的真实意思
每个承租报价人都要经过阅读招租文件、咨询了解、申请报价和支付竞租保证金等必须程序,所有的应价和报价行为都是对该招租标的物和招租条件的全部内容已经充分正确地了解并无异议后所做出的行为。因此,一经应价、报价或表示继续参加综合评分,就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签约
经主持人敲槌确认的最高报价成交人或经综合评分小组对最高限价报价人评分后所确认的综合评分成交人为承租人。
(一)签订《成交确认书》
1、经敲槌确认的承租人需在公开竞租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约方有招租委托人、承租人和拍卖人。
2、竞价+综合评分确认的承租人。承租人需在结果公布两个工作日之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约方有招租委托人、承租人和拍卖人。
(二)签订《现状移交确认书》
承租人还需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当场与招租人及其他相关单位签订《轨道交通2号线湘江中路站配套空间招租项目现状移交确认书》(见附件)。
(三)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人还需于《成交确认书》、《现状移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与招租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招租人和承租人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及相关责任。
六、款项支付
(一)租金
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二)履约保证金
在成交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承租人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自然日之内向招租人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用于签订《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10年成交总价的10%。
(三)公开竞租服务费
在成交之日起,拍卖人有权从承租人支付的竞租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公开竞租服务费。
(四)竞租保证金(余额部分)
在承租人支付了10年成交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并与招租人签订了《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拍卖人将竞租保证金余额部分向承租人支付。
(五)未成交竞租保证金
未成交承租报价人所交付的竞租保证金,于公开竞租会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按原银行账户予以退还。
七、违约责任
(一)一经发现承租报价人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拍卖人即报告招租人,经同意后取消其报价人资格,同时不予以退还其竞租保证金,上报有关部门审查定性后处理。
(二)承租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现状移交确认书》及《租赁合同》导致招租成交无法继续的,已交付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按以下办法处理:
1、承租人仍须支付公开竞租服务费,由拍卖人在竞租保证金中直接提取。
2、剩余部分不予退还。
3、再次招租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差额部分,招租人有权向违约人追索赔偿。
八、特别说明
(一)承租人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及政府的一切相关审批手续办理(需提交承诺函),承租人负责并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所有报建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消防报建。
(二)承租人须力争2019年12月底之前保证该项目通道畅通。
(三)承租人必须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合法手续,证照齐全后才能营业(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商户营业执照、环评报验审核)。
(四)租赁期车站配套空间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根据税法规定按期将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缴至税务局。
(五)该项目物业管理总面积约3619㎡,其中预计可利用商业面积约1719㎡。最终面积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总面积误差在±5%(含)以内,租金不予调整;增减面积在总面积5%以上的,按不同车站配套物业空间的租金评估价调整租金,由于实际交付面积增减导致租金调整的,不影响合同约定的当期租金交纳时间及金额,由于面积增减导致的租金金额增减,待双方最终确定面积后,在下期租金交纳时计算核减或核增(对上期的租金一并核算)】。
(六)该项目现状毛坯存在的漏水维修、设施设备维护、日常管理、治安保洁及综合治理及相关税费缴纳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七)承租人有义务提供便民服务。
(八)承租人在开业前需取得消防审批手续。
(九)承租人须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二次设计,提交我司总工办,对该项目与地铁正线间的接口及出入口装修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十)该项目14轴处的垂直电梯在物业层预留了门洞及通道等设置,轨道运营公司负责调整该电梯停靠设置功能,承租人负责更换零部件,以便物业层后期的运营使用。
(十一)承租人负责物业管理范围内手扶电梯的运营维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调试、更换零部件。若扶手电梯不能正常使用,由承租人另行采购安装。
(十二)该项目广告发布权及收益权归承租人(风亭及外墙处除外)。
(十三)以上未穷尽本招租标的内涵的,详见《轨道交通2号线湘江中路站车站配套空间招商方案》、《评估报告》一览表扫描件或复印件。
九、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人已将所知道的公开竞租标的物的情况作了如实介绍,拍卖人不承担任何(包括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
附件: 所有样本以签署生效。
1.《承租报价申请书》
2.《承诺函》
3. 标的位置示意图
4.《统计汇总表》
5.《综合评分方案》
6.《参与综合评分确认书》
7.《项目现状移交确认书》
8.《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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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