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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条规“每周一学”(111)

发布时间:2023-02-11 09:24:29       点击率:

       学习宣传纪律条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对每一位国企干职员工来说十分重要。为了更好地普及宣传法纪知识,从2020年3月份起,集团微信公众号推出纪律条规“每周一学”,每周推送纪律条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要求及集团相关制度条款,通过学习,让大家进一步懂法纪、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本期以视频形式,学习党员干部违规干预招投标项目的相关处罚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也针对当前招标投标市场存在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易发高发等突出问题,提出5方面20项具体举措。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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