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条规“每周一学”(111)
发布时间:2023-02-11 09:24:29 点击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也针对当前招标投标市场存在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易发高发等突出问题,提出5方面20项具体举措。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上一篇: 纪律条规“每周一学”(112)...
下一篇: 纪律条规“每周一学”(102)...